各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增强食品安全工作透明度,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和市农委已将第一季度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结果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并经上述有关部门确认后,现将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测信息公告发给你们。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蚌埠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规定(暂行)》(蚌食安协[2005]6号)精神,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收集、发布,促进我市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蚌埠市2008年第一期食品安全监测信息公告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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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工商局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测信息公告点击下载
蚌埠市卫生局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测信息公告点击下载
蚌埠市质监局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测信息公告点击下载
蚌埠市第一季度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信息公告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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