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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蚌埠市保健品市场整治方案》的通知

蚌食药安委办〔2008〕22号

各县、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领导相关要求,为加强保健品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净化保健品市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订了《蚌埠市保健品市场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


蚌埠市保健品市场整治方案

  保健品是指以日常保健和预防疾病为目的,具有调节人体机能、增进健康的产品。正规的保健品应用得当有益身体,非法的保健品可能会对人体造成危害。近来社会公众对保健品的投诉增多,假冒伪劣保健品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市场,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整顿规范保健品市场秩序,着力查处不合格保健品,打击不正当经营行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健品专项整治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面整治,突出重点"的原则,以群众满意、保健品市场达到有效净化为目标,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促进我市保健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重点与部门职责
  重点单位是各类超市、商场、药品经营企业以及利用会议等手段营销的组织,重点区域是城镇社区、农村及城乡结合部。
  (一)检查企业对所生产、销售的保健品证照是否齐全,资质是否留存齐全。查看产品有无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和质量标准、检验报告、批准的说明书,是否存在盗用或假冒合法保健企业的文号。
  (二)查看保健品的标识、外包装和说明书。检查企业生产销售的保健品标志、外包装、说明书是否符合注册批准的规定,是否与市场畅销药品的名称包装相同或相似。
  (三)检查保健品的质量。保健品生产、销售者不得生产销售未经注册、不合格、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的保健品,保健品不得非法添加化学药品成分,必要时对保健品的质量进行抽查检验。
  (四)查验保健品购销记录。保健品销售者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应当注明保健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单位、购销数量、购销日期等。
  (五)检查保健品有无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核查宣传内容的真实、合法、科学性,与批准发布的是否一致,不得欺骗和误导公众。
  卫生部门负责保健品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和监管,查处保健品虚假标注、夸大宣传,假冒、仿冒保健品批准文号,仿冒药品名称、宣传对疾病具有预防治疗作用,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物等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和药品经营单位违法经营保健品的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对经营假冒保健品和假冒仿冒保健品标识、标志、商标及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行为的整治,查处保健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维护保健品市场秩序。
  质监部门负责保健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负责保健品生产企业和已备案的食品企业标准的清理整顿工作,负责非保健品生产企业质量的监管,查处非法生产保健品行为。对与药品同名的保健品和食品标准应予取消。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查处保健品经营单位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
  计生部门协助、参与做好计生药械市场的检查整治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安全保障,依法查处妨碍有关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查处非法出租房屋从事保健品生产经营的出租房主和保健品生产经营中涉嫌犯罪行为。
  宣传部门负责监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对保健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广告审查员制度和逐级报批制度,协助工商部门查处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保健品虚假广告行为。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9月20日。各部门对全市经营保健品的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掌握保健品经营品种、规模和质量状况等内容。
  (二)自查整改阶段:9月21 日至10月10 日。督促保健品经营企业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整治要求的内容自查,不规范处要整改到位。
  (三)组织实施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 日。对全部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在整治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提出下一步监管意见,于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任懿,联系电话:3015726,电子信箱:bbsfda@sina.com)。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本次专项整治是我市对保健品市场进行的一次全面、系统的整治工作,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保健品市场秩序各项工作。各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市各相关部门都要成立保健品市场整治领导小组,各部门要根据职责明确分工,抓好落实。
  (二)各司其职,协同作战
  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哪个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哪个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加强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
  (三)标本兼治,整规并举
  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惩戒失信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指导企业加强诚信意识,形成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对经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保健品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对社会公众合理使用保健品的消费引导,提高他们鉴别假冒伪劣保健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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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09-19 09:02:56